奈格玻儿「唯」

「文赋洛神,以质纤心」

欲买桂花同载酒,终不似,少年游/想成为温言细语而说话有力的人/我永远喜欢五更琉璃

卡美洛藏着少女心

从文档里翻出来的我流fate,阿福×lily拉郎配,美好是她(?)们的,OOC是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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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阿福,现在的你是否已经睡下。若果真如此,那一定是你难得的安静的时候。

  如果这封信……啊不对,写一封信的最开始应该是抬头,“致亲爱的阿斯托尔福先生”或者是“阿斯托尔福先生展信佳”这样才对。可是没办法,我想你也不会耐着性子听这些寒暄的话吧?

  总之,如果你还没睡的话,一定是骑着天马在某个未知的世界驰骋,嘿嘿笑着对我说,不用束于礼法与矜持,自由生活才是最好的,所以和我一同奔驰吧。

  我还没睡呢。这个屋子挺大,我想大到可以让莉莉跑上一圈,火炉有些余烬未熄,所以炉石没有冷,屋里还算暖和。真的没关系,我还有斗篷。嗯,厚的像一床棉被的斗篷,听起来都让人暖和对吧。

  你要问我莉莉是谁?哎,真是的,这可是你自己取的名字。她是我的马,我最好的伙伴,你也骑过她的,你也夸过她的。哎,算了,如果你忘记了的话,我就再提提她好了。她是四个孩子的母亲,我想丈夫应该是你……那位和你一样自在而不着调的天马吧。抱歉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,但那真是个看着高傲其实善良的家伙,和你一样对吧?

  才不是,我才不想这么夸你。就算我这么努力的开玩笑你也只会和平常一样傻笑,这让我很受伤。是的很受伤,其实每一次马术与骑战比不过你的时候我都很受伤,毕竟我是名骑士,还是王选者,理应要做到完美才好。

  不用安慰我,下次见面我会打败你。不过莉莉已经老了,已经到了趴在马厩里每天睡觉的年纪。她的孩子们继承了父母优良的因子,已经成为了我的骑士们最忠实的战友,我看着他们从活泼的小马驹长成如今沉稳而优雅的大个子,欣慰和怀念过去都参半吧。毕竟家里要是有个活泼可爱的家伙,会给生活带来多少乐趣,虽然麻烦也不会少吧。

  不不不,我没有说你是个麻烦,你不但比我活泼,还比我可爱。笑,有时真的分不清我们俩谁才是真正的女孩子。虽然梅林第一次见面就说你是个男人,可那时的我依然擅自把你当成女孩了。完美而潇洒的少女骑士,多么光彩照人,虽然后来才知道你只是个笨蛋。

  于是我说你真是个笨蛋吧,藏不住任何秘密。那我告诉你,也不用你费劲心思掩饰最后却不小心又说漏了嘴,你可以和你的战友们尽情炫耀你的少女,如今是不列颠伟大的王。好吧,自己夸自己伟大,看来你也把我的理性蒸发了吧。

  呃,说了这么多,就算是漫不经心的你也一定知道,我顺利完成了我的修行,成为了我注定成为的王者。你别着急,也别跑,我又不是你的王,不会训斥你。成为王还挺好的,虽然不列颠百废待兴担子很重,但我也可以合理合法的享受各种美食。啊,这个不该告诉你,我在未来完美的形象一定会因为你毁于一旦的。

  我现在住在卡美洛,卡美洛多好啊,再怎么修行我也要以这里为终点。但我一直忘不了的是故乡的小镇。我们就是在那个无名小镇上认识的,你还记得么?那天我刚刚拔出caliburn,你骑着天马笑着从人群上空飞驰而来,见到我便说,“哦,这一定是伟大的亚瑟王了。请让我加入你的旅途!”

  我的基督啊,在以前的人生里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孩子,要怎么形容你才好,后来人们都说我是“无暇的骑士姬”,可是我却觉得你比我更适合这个称号。我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气短了,甚至觉得“啊这个人才应该是什么亚瑟王吧?”,纠结了好半天,竟然慢腾腾的把石中剑交给了你。

  结果你接过剑挥舞了几下,又把它丢给了我,浑不在意,好像这满镶着宝石密纹着黄金的王剑是随手摘下的树枝一样。“太不顺手了,不是把好的剑。”你如实评价它作为武器的价值,附加品一概不见。

  我想是的。这把王剑非常的沉重,一点也不顺手。

  呼,不应该抱怨这个的。总之对我来说,那天是「花之旅途」的开始,接下来的两年异常绚烂又异常顺利,好像整个世界都眷顾这次幸福的旅行。是的,我想那必将是我此生最幸福的两年,仿佛命运都知道少女终究要长大成人,便在此之前把一切童话与梦境都当做礼物送予了我。

  那是我一生绝无仅有的两年。我们曾拥有群星,大地和天马翼下的风,我们曾渡河穿林,雪夜奔袭,我们一同面对十倍百倍的敌人,也一同数过荒野上无尽的花。我们只是拥抱,整个世界都变成背景。

  可这样的两年终究没有第二个,就像是花的春天在不知觉里悄悄逝去,便要在历尽寒冬后才能再见,可是那个冬天太冷了,身为花朵的我一定熬不到头。

  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,你的消失发生在一次战役的结束。事情发生时你还笑着,拥抱着与我庆祝胜利,然后你的笑容突然凝固,我第一次见到你冷静而无奈的样子,那让我深刻认识到这个骑士背后也应该满是故事与传奇。

  可我还来不及听你说那些故事,在残破的铠甲、枪剑与旌旗里,在即将凋零的斜阳间,在尸山血海上你抱着我,用绯色的眸子盯着我,“我没有时间了。”我还在讶异之时,你吐息,又噙住我的唇瓣,很用力的吸吮,像是要铭刻什么一样,又像是在嗅着终将枯萎的鲜花最好的香。

  你做到了,我现在也清晰的记得这个吻,我的恋人,我的阿福。虽然这个吻很长,但也很短暂。听凯兄长说,你“像一道极光,初见金黄色的光辉亮起,然后从脚底开始,萤火一样渐渐散去。”就连老狐狸梅林也说,“虽为英灵,实乃真正之荣光骑士。”

  我到现在都可以在脑海里无数次描绘出那样的画面,你变成光也在拥抱我的画面。我也曾经想象过很多种的未来,不管结局如何,那些未来里,我想你应该不会有意见的吧,你都是我的王后。

  很可惜没有,但也很好,你不用和我这个注定要变得冰冷的王一同走向末路,真的很好。

  我写了这么长的一封信,本来是不想表露出这些哀怨的,毕竟我在你心里应该是永远的花一样的少女。报喜不报忧是一种习俗,所以说我只想告诉你:我现在是不列颠全境的王了,这也是我夙愿的开始与终结。石中剑让我永葆青春,这让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在未来相见。如果那个时候我不用再承担不列颠的命运的话,我希望,我能成为你发誓守护的人。

  我的意思是说,我想成为你的新娘。

  ——爱你的莉莉。

  另,莉莉其实也是你叫我的昵称。只有你这个笨蛋才会给我取和马一样的名字吧!

  ……

  亚瑟王搁下手中的羽毛笔,把羊皮纸放到一旁等着晾干。她叹了口气,吐息在透过窗格的晨曦里苍白得清晰可见。花之旅途已经结束很久了,那个男人也不会再回来。关于这一点她问过梅林,得到魔术师肯定的回答。

  如果一开始她知道这份甜蜜的思念对于王来说奢侈到痛苦,她肯定是不会爱上那个比自己还漂亮的男人。无论她是怎么异于常人,也还是会趋利避害的。可她先爱上他而后成为王,先入为主,先爱上了就没办法了,自然觉得他怎么都好,怎么都可爱。有生之年不得再相见,相比之下竟也成了件小事,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,就选择不再怀念。

  亚瑟王努力的模仿着美男子笑了一下,只是一下。然后她慢慢收敛了所有表情,少女的她只有在四处无人的地方才能展露。王拿起手旁墨迹未干的羊皮,卷起来,起身扔进凉透的火炉。她又亲手点亮炉石,看着柔软在火苗舔舐下扭曲,渐渐变成灰烬。

  卡美洛太大了,亚瑟王把她的少女心藏好。从此王不懂人心。

Fin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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